湖北宜昌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办理
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科普:
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分列“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四节,其中第二节“知识产权”第94-97条,明确了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等受法律保护。工业产权亦称工业所有权,对商标和专利的所有权。属知识产权的一类。《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并认为不仅适用于工业和商业,也适用于农业或采据业的制造品或天然产品。
知识产权特征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知识产权是多种属性的统一。本质属性为其基本特征。它包括:(1)无形性,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是知识形态的产品,不同于实物产品,其价值是潜在的,以一定表现形式固定在一定物质载体上的载体价格不能代表智力成果的价值,是非物质财富,是无形财产;(2)双重性,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方面的权利(身份权、人格权等精神权利)和财产方面的权利(经济权利);(3)法律性,智力成果经过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专门立法确认之后才能受到法律保护;(4)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的权利,权利人依法可以独占地行使其知识产权,他人无权干涉,他人未经其许可不能行使该知识产权;(5)地域性,知识产权只能在授予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6)时间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
湖北宜昌认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6466645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396号民生银行大厦35楼
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简介:
未来五年,我国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业有望通过有序开放突破发展瓶颈,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201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体系建设,创新评价技术,完善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制度的要求。开展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关键技术研究与实践,加快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审查员队伍建设,对推动新形势下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凸显了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以及在信息技术支持下,新领域、新业态、新服务模式的快速发展,尤其是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深化,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购物等新型服务业的发展,对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质量保证、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标准研制和服务绩效评价提出了新要求,以传统服务质量评价方法为主的服务认证手段显现了局限性,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服务业企业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加快服务认证制度设计与关键评价技术研究,加快服务认证审查员队伍建设,成为以无形资产和土地认证手段促进服务企业发展、增强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当务之急。
资质证书查询:http://www.fuwu.org.cn 全国服务行业资质公示平台
本文地址:https://www.fuwu.org.cn/renzheng/wuxingzichan/7035.html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全国服务行业资质公示平台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本站转载的文章出于传递分享信息的目的,如若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