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养老服务认证办理
养老服务认证科普:
(5)创建尊老爱老的社会大环境。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老龄化的社会背景下更需要弘扬和发展,这是基于老年人“精神养老”的需求。政府在创建有利于“精神养老”的过程中,主要职责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立法职能,从法律层面为“精神赡养"提供保障。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从法律层面规定家庭成员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要保障探亲体假权,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该法律条文如何实施和监管,还需要后期的不断完善。第二,监管职能,通过政府工会、民政等涉老部门,积极做好精神养老的矛盾处理工作,充分保障老年人精神养老方面的正当权益;通过监管各类老年心理咨询室等组织的建立和运行,促进为老服务组织的规范化。第三,舆论导向和教育职能,政府通过规范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的宣传,引导精神养老软环境的积极健康发展。通过奥论引导和典型事件的宣传,提高社会对老年人精神赡养的意识。通过在不同群体中开展精神养老教育,为赡养人提供必要的精神养老知识和技巧,提高精神赡养老年人的能力。在老年人群体中开展教育,提高老年人自身的心理调节能力和对“精神养老”的感知、认知和接受能力。第四,社会救助职能,对于精神无助的老年人,政府需要承担起社会救助的责任,通过培训志愿者、开设服务热线等形式,为精神无助的老年人缓解精神压力。
青海格尔木服务认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6466645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23号国源大厦3楼
养老服务认证简介:
未来五年,我国养老服务业有望通过有序开放突破发展瓶颈,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201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养老服务认证体系建设,创新评价技术,完善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养老服务认证制度的要求。开展养老服务认证关键技术研究与实践,加快养老服务认证审查员队伍建设,对推动新形势下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凸显了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以及在信息技术支持下,新领域、新业态、新服务模式的快速发展,尤其是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深化,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购物等新型服务业的发展,对养老服务质量保证、养老服务标准研制和服务绩效评价提出了新要求,以传统服务质量评价方法为主的服务认证手段显现了局限性,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服务业企业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加快服务认证制度设计与关键评价技术研究,加快服务认证审查员队伍建设,成为以养老认证手段促进服务企业发展、增强养老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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