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来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文化服务。目前,我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机构主要有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文化站、文化中心以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等,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内容有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公共文化鉴赏、公共文化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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