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办理
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科普:
无形资产商誉主体论无形资产系统以商誉为主体的理论。认为商誉是无形资产的主体,各种无形资产的问题都可以归纳为商誉的问题。如杨汝梅先生的(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英国的《商誉和无形资产(讨论稿),都是以商誉为主体地位来阐述无形资产。在我国现实条件下,在无形资产的构成中,虽然商誉有其潜在的巨大收益,但在无形资产的一般结构中不占主体地位,“商誉主体论”是相对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主体论无形资产系统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的主体。在无形资产的构成中,知识产权的内容占了主要地位;同时,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其地位将日趋重要。把握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主体论”,有利于以知识为基础的知识经济的发展。
无形资产存在形式表现无形资产的方式。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不能以外在的、可见的某种形态来反映。表现无形资产的方式,是它要依附于某种实体,如专利,表现为某种技术的仪器、仪表、机器和设备等;或以某种特殊形式表明其存在,如经注册的商标,特殊权利的证明文件等。
湖北认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6466645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396号民生银行大厦35楼
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简介:
未来五年,我国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业有望通过有序开放突破发展瓶颈,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201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体系建设,创新评价技术,完善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制度的要求。开展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关键技术研究与实践,加快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认证审查员队伍建设,对推动新形势下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凸显了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以及在信息技术支持下,新领域、新业态、新服务模式的快速发展,尤其是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深化,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购物等新型服务业的发展,对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质量保证、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标准研制和服务绩效评价提出了新要求,以传统服务质量评价方法为主的服务认证手段显现了局限性,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服务业企业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加快服务认证制度设计与关键评价技术研究,加快服务认证审查员队伍建设,成为以无形资产和土地认证手段促进服务企业发展、增强无形资产和土地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当务之急。
资质证书查询:http://www.fuwu.org.cn 全国服务行业资质公示平台
本文地址:https://www.fuwu.org.cn/renzheng/wuxingzichan/7032.html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全国服务行业资质公示平台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本站转载的文章出于传递分享信息的目的,如若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处理。